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账面是平的可以认定存在债权债务吗

说到债权债务大家肯定是一点都不陌生的,就算我们不是干与经营相关工作的,也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只不过我们没有用专业的术语表达罢了,其实就是一个欠钱,一个应该还钱,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是平的,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存在缺口,所以就破坏了本来该有的关系。如果因为债权债务产生了纠纷,并且已经起诉到了法院的时候,需要提供案件有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审理案件或者判断,而我们提到的证据都是在日常工作中所记录的,大约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可以证明两者之前关系的证据,例如当时发生关系时的证据,合同等信息,最好还能找到相关的证人,这种证人一般都是与这件事没有关系的人,一般在两个人以上,除了上面说的,如果能找到其他的证据来说明当然是更好的,证据越多越充分越能对案件所有帮助。(2)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们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并告知法院,这样可以帮助法院做一个初步的判断,这就要保留担保书当时的原件,以及相关人员的情况,如果能证明他们现在的真实情况是最好的。(3)我们在起诉之前一定要对我们起诉的事件很清楚,包括当时低压的物品,越详细越好。
  这样也可以帮我们挽回更大的利益。(4)我们要充分证明债务人确实到期不还款,不履行相关合同,我们要对此进行证明,比如多次沟通无果,这些信息都是要保留的。(5)除了对对方的很清楚以外,我们也要对自己的情况有所了解,保留好每一次的凭证。债权债务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我们很难用一个案例把所有的情况都说明,所以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在这种过程中,保留好过程的证据是很重要的,东西越详细对案件是越有帮助的,希望大家都不欠款,当然也不坏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撞人肇事逃逸要判几年?
      撞人肇事逃逸要判几年?撞人肇事逃逸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债主要求借条重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可以要求重写,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重新书写借条的话,完全是可以的。1、借贷手续要全。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原则有哪些?很多时候离婚夫妻都会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此时可能就抚养权无法确定归属,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不能再协议离婚......


·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内容有哪些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通过投简历的方式介绍自己,如果我们想要辞职,是需要写离职申请书递交给上司的。那么,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呢?离职申请书范......


·未婚先育孩子抚养权归谁?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如何判刑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如何判刑呢?这里说的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其实应该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而并不......


·中国现在多少岁可以结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
      中国现在多少岁可以结婚我国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一方面考虑适当提高法定婚龄有利于广大青年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


·股东变更实缴出资时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股东变更实缴出资时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一、股东变更实缴出资时间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已到期,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注册......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人社部负责人指出:1、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2、允......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吗?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力吗?如果员工在国企干活有重大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国企同样可以将员工辞退。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一、公司减资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2、企业减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