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是多久

我们国家的调查部门,在处理每一个犯罪案件的时候,都必须秉承着严格、谨慎的态度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做出错误的决定,也让受害人减少损失,同时也让犯罪人受到应有的惩罚。羁押作为调查案件的一个有效手段,是调查部门常用的方法,但不代表可以无限期羁押犯罪嫌人,因为这对犯罪嫌人来说也是一种侵权行为。那下面一起来看看羁押的时间是多久。一、羁押的时间:刑事诉讼法里有规定,对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调查部门为了能够收集到更多的证据、证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羁押,但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两个月,如果在两个月之内,还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解除犯人的嫌疑,不能按时解决案件的,可以申请羁押时间延迟一个月。二、对于下面的案件情形,如果3个月还是没有解决的,可以再申请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时间:1、一些发生在很遥远地区的重大案件,调查部门过去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并且那边路况非常不好,交通工具不够先进,如果遇上暴雨天,很难保证能按时到达。2、犯罪人是属于一个组织作案的,犯罪人数比较多,并且有多次作案的记录,每次都是大事件,处理起来比较困难。3、案件涉及的范围很广,需要多方面去调查,在短时间之内不能够把证据收集完,这个对于调查人员和调查时间有很大的需求。4、犯案人员比较多,每次的犯案地点都不一样,并且属于经常性作案,这种流动性比较大的案件很难找到其他犯罪人。三、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羁押并不是侵犯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为了加快案件能够水落石出,尽早还清嫌疑人的清白。但如果羁押期间有证据说明嫌疑人是有罪的,嫌疑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要触碰,毁掉的就是自己的未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司法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什么?
      新司法债权债务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债务司法解释1、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什么2023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什么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


·加班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不
      加班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必须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对劳动......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
      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一、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划分医疗事故等级的依据是“对患者人身......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
      很多时候公民有空闲的房屋,在不愿意出售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这样就可以将房屋充分利用起来,收取相应的租金。那实践中,公民......


·中国商标注册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中国商标注册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怎么公证?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怎么公证?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
      离婚协议书的和其他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同吗两个人的夫妻生活不能够长久走下去的时候,最理想的方法就是离婚,通过离婚终结彼此之间的关系,避免再......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


·高空坠物小孩当场死亡责任如何明确?
      高空坠物小孩当场死亡责任如何明确?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