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情形主要是什么

死缓被执行死刑的情形主要是什么?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刑罚制度,其适用的前得是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才有选用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死刑是死缓的前提条件。三、被判死缓有哪些后果?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或者适用结局问题,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刑,二是减为无期徒刑,三是减为有期徒刑,三种后果各自必须具备的相应条件是:1、执行死刑的条件是在2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注意:这里要求是故意犯罪而非一般的犯新罪,也就是说虽然在2年期间又犯了新罪,但属于过失犯罪的,仍不能立即执行死刑。2、为无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内只要是没有故意犯罪,即使有一般的违法行为甚至是过失犯罪行为(非故意犯罪的),也应当减为无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2年期间不但没有故意犯罪反而有重大立功的。需要注意的是:减为有期徒刑是有一定期限范围的,即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注意如果因故意犯罪而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不需要必须等到2年期满,原则上发现故意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即可报请核准执行。而减为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则不然,需要等到两年执行期满之后才可以依法减处。如果减为有期徒刑,该有期徒刑的期限不是从裁定减刑之日计算而是从死缓2年期满之日起计算。虽然我国的法律制度在目前来看是绝对不可能废除死刑的,但对于死刑的判决结果,特别是需要马上执行死刑的这种情况也是非常的谨慎的。绝大多数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司法机关在审查的过程当中都有可能通过死缓的这种方式在给当事人一次机会,死缓之后又被执行死刑的,都是因为在缓刑考验期间继续违法乱纪,毫不悔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能获得小孩抚养权
      离婚争取抚养权的,要拿出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才行,并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
      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一、强奸罪的犯罪特征是什么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2、犯罪的主体。直接正犯......


·怎么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怎么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了会坐牢吗?
      一、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了会坐牢吗?女方犯了重婚罪,怀孕通常情况下不会坐牢,因为我们国家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当中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都是有可能会被......


·离婚协议自己带吗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带,也是用民政局的模板。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专或属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


·轻微伤就可以不判刑吗
      轻微伤不会判刑,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没有达成协议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拘留或者罚款。根据《治安管......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
      已签订好的赠与合同还可以公证吗?赠与合同必须公证自2015年7月1日起,个人在办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时,可以不用再向税务部门......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
      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一、信用卡逾期几次不可以办房贷能否办到房贷,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要注意,信用卡逾期后......


·公司法设立主体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公司在设立之后,需要与多方主体之间进行经济往来,所以我国立法对于公司的设立资格是会严加审查的,若发现公司法设立主体不适格,虽说不会立即责令公......


·一、因醉驾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因醉驾造成自己受伤严重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按醉驾处理根据最高检、最高法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