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2019年关于遗产证明怎么开?

2019年关于遗产证明怎么开?
  
  遗产证明也就是我们说的遗产继承公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所以说,遗产证明一方面是办理公证,另一方面也是看逝者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另外,有遗嘱也并不见得就全部都不需要办理公证了,如果继承的是当事人的房子的话,房产继承还是需要办理公证书的。在继承死者遗产的过程当中,肯定是需要完成对财产的过户或转移的,这种时候就需要遗产继承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对肇事逃逸处罚?
      如何对肇事逃逸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此时肇事者往往是不想被法律追究,因而在事故发生后才会有逃逸的行为。那么此时该如何对......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证据保存适用范围是什么行政机关在对我国公民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根据事实和证据为依据的,因此一般行政处罚中的证据都是要进......


·合议庭是如何评议案件的
      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合议庭开庭审理......


·最简单正规借条怎么写
      最简单正规借条怎么写借条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借条写法简单,没有什么固定格式,写法正确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是出借人用以维护债权......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有哪些权利第一,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


·强迫交易罪应当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40年产权年限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


·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哪个部门办?
      农村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哪个部门办?土地使用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书,在使用土地之前是一定需要取得相应的证书的,当然土地使用证书的......


·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2018是什么?
      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2018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1、营业税:(税率5.65%卖方缴纳)根据(财税[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特殊动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特殊动产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