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之后再婚的话怎么保护婚前财产?

一、离婚之后再婚的话怎么保护婚前财产?
  
  可以专门拟定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法律上没有规定保护婚前财产的一些方法,况且婚前财产也不需要特意去进行保护。只不过,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话,在财产处理的问题上也算是有明确的依据了。不过,就算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约定,婚前财产本来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的处置办法还是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醉酒驾车出严重车祸构成犯罪吗?
      在我国醉酒驾车出严重车祸构成犯罪吗现在居然还有人对醉驾的法律规定是有所误解的,因为当事人会觉得醉驾只要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话都不构成犯罪,有......


·代驾责任险轮胎爆胎管吗
      代驾责任险轮胎爆胎管吗?很对人喝酒后会拨打代驾公司的电话找来代驾,避免酒后驾车违章。但是代驾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事故,对车辆造成损失。出......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100万以上。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而100万刚好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


·在国企辞职需要加违约金么
      一,在国企辞职需要加违约金么1、国企试用期辞工不用承受违约金或训练费的。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置依据问题的复函》中限定:......


·诈骗二万元可以缓刑吗
      可以。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的犯罪分子。诈骗二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银川网络诈骗25万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可以得知,对于网络诈骗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其犯罪金额情况给予判刑。那么什么是网络诈骗?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1、《精神赔偿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确定的相关规定,并为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提供了相应的标准,......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担任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即使是一个人也可以设立公司。当然这里的一个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当然也可以是一个法人。实际上他们所设立的公司就是......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误工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什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


·合同责任是违约责任吗?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合同责任是违约责任吗?违约责任怎么承担?一、合同责任是违约责任吗?在大陆法系,合同责任通常被称为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