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

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合同履行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现代民法典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的先期违约制度,但其从另一方面却表明了立法者对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的重视。因此,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行为,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当然内容,了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视这一阶段。
  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由以上三个阶段组成的,这三个阶段中任一行为的发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规范在这三个阶段中有关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制度。它应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总体要求,确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等等。具体表现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等,由此构成我国民法典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
  我国民法典是将合同履行单独作为一章的,这主要是强调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于人们重视合同的履行。同时,也承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终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合同的履行就是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个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过程,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完全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过程,完全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结果。虽然,法律对合同履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们却不能把对履行的要求当作履行本身,因为,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无论任何诉讼,证据都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
  要尽量多地取得对方的证据,同时使对方尽量少地保留我方的证据。
  在合同履行时,我方应当保留的对方证据包括:
  合同原件及所有附属文件,对方向我方发送的所有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收据、收付款凭证、收货发货单证、违约的证据、身份信息等一切证明合同履行过程的资料。
  我方要尽量少地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函,包括传真、电子邮件,也要在纠纷发生后避免电话录音。
  2、在合同未到双方签字盖章时,尽量不要制作出由我方盖章的过程性文件交与对方,也不要将我方盖好章而对方未盖章的合同文本交与对方自行盖章,最好由我方人员自已拿到对方单位盖好章后返回一份。
  对方拿到我方盖章的合同后,可以迟迟不盖章,但又可随时盖章,我方将会很被动。
  3、要意识到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都不一定可靠,只有对方签字盖章的东西才可靠。
  因此,需要取得对方的证据就需要对方签收。
  一种是在我方的文件签收簿上签字,另一种是准备两份,一份交与对方,另一份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后收回保存。
  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函件,一般建议采用公证送达的方式以保留证据。
  对于常年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之间,若涉及到货款结算,建议定期与对方对帐,并签字盖章确认。
  一般来说,合同履行流程是没有明文进行规定的,而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只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将合同执行完毕,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当然,合同同时具有强制性,因此,咱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为自己带来损失。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包括几个类型?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包括几个类型?著录项目变更证明一般包括两个类型:其一,对专利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信息的变更,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址......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夫妻分开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是相对的,有效婚姻结束时采取的是离婚的手段,无效婚姻要先向法院申请认定,法院认定该婚姻无效后该段婚姻自动结束。但是相比离婚......


·代位继承有什么效力,代位继承效力如何
      法定继承中的转继承也好,代位继承也罢,在具体适用的时候除了有自己应当符合的条件外,此时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其中的代为继承,通常在进行......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
      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一、股东将股份转让要交哪些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


·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认有没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无效吗效力待定合同未获追认的话合同是无效的。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一、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进而作不罚决定的,需要证明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充分、全面、客观......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被欺诈了,但是有的时候这种敲诈跟我们在法律上所说的欺诈行为是不一样的。很......


·端午上班如何支付加班工资
      端午上班如何支付加班工资端午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也纳入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范畴,在端午节加班的话,工资是比较高的,端午上班如何支付加班工资是加......


·申请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如有邮政编码、电话、电传、传真、电报号码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也应写明......


·想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理?
      想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理?可以到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举报处理,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