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夫妻财产归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一、夫妻财产归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2、儿子/女儿取名 ,离婚后由男方/女方抚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18周岁止。
  
  3、双方有位于 房产一套、 牌号车辆、存款 元等,双方一致同意:赠与给儿子/女儿 。
  
  4、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二、办理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有关于财产处理的相关条款,但整份离婚协议书当然不能只有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和财产归子女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必须要写清楚是把夫妻的哪一部分财产给子女的,有些是全部给子女,还有些是把部分财产给了子女,财产给子女也只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
      合同解除诉讼标的物是什么解除合同诉讼标的物就是解除合同中涉及到双方的纠纷的矛盾的经济财产或者物品,在司法实践中,对诉讼标的物的合法认定后,司......


·什么样的房地产纠纷能提起诉讼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当发生纠纷时,您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去选择如何解决纠纷,合......


·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
      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所需要的劳务人员也增长的越来越快。既然有劳务人员,就会产生劳务关系。由于我国国情,经济组织,行政机关等需要劳务人员的机构......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一、无证驾驶肇事后逃逸如何处罚1、无证驾驶车辆处罚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处罚应当都适用于《......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


·酒驾一般多久判刑
      酒驾一般多久判刑要看情况,构成犯罪的长的6个月,短的三个月。如果不构成犯罪就很快就会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


·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有权占有吗
      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有权占有吗?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遗失自己的物品,同时我们也会拾得他人的遗失物。由于拾得遗失物这样的行为很难定性,法律上对于拾......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
      商标被抢注的风险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后,会对自己现有的品牌影响力照成一定的损失。会降低商标的品牌价值。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商标的使......


·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修路县里征地补偿浙江政府是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


·民事诉讼败诉费用都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败诉费用都包括什么?现在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于法院、起诉等观念的逐渐转变,经济活动、民事活动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人在发生......


·交强险住宿费赔偿属于赔偿范围内吗?
      交强险住宿费赔偿属于赔偿范围内吗?一、交强险住宿费赔偿属于赔偿范围内吗?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