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子交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子交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子交房合同违约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权1、注意不可抗力非全免责延期交房非开发商的原因,但并不必然免除赔偿责任,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从而以非开发商原因为由而拒绝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非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 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 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2、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购房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这样掌握好证据的话,不论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时,都能够明确其违约事实,既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业主在买房之后,开放商需要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交房,若是延期会构成违约,此时购买房屋的主体是可以向对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若是开发商不愿意支付,那么可以在两年的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书写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空坠物可否报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高空坠物可否报警如果对自己的利益有了实质性的侵害就应该报警,《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抚恤金丧葬费子女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抚恤金丧葬费子女继承顺序是怎样的?1、丧葬费和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一般参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


·公司法人不是实际控制人有啥风险?
      公司法人不是实际控制人有啥风险法人不一定要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大股东、小股东,也可以是股东聘请的经理,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的授权,......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
      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离婚后如何分割嫁妆钱?婚约财产返还的标准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


·犯罪分子贩毒可否监视居住?
      犯罪分子贩毒可否监视居住?对于符合条件的贩毒分子是可以监视居住的,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


·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


·在当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逐渐变多,而且发生的原因也各
      在当今社会中,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逐渐变多,而且发生的原因也各有不同,但是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有些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必须要了解的,那么,......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单位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方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 怎么分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分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分户吗怎么分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分户的。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