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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职工进入公司或单位工作之前,一般都会签订工作合同。而签订的合同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集体合同,另一种是劳动合同,这两种合同的方式和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制定的,而且两者存在的关系也是十分紧密。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是在集体合同之前产生的,也就是说集体合同的前身基础是劳动合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雇主和被雇佣者并没有确立正规有效的劳动关系,因此就算有了集体合同也是没有效用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但是却不是完全相同的。两者的主要关系就在于以下四点:一、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定的目标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让雇佣单位和个体劳动者清晰双方的职责,也就是说,这是为了让签订合同的两者都明白拥有的权力和履行的义务,规定了双方是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相当于是一种保障制度的合同类型;而集体合同总体来说还是为了让劳动者的拥有的权利不受到侵犯,签订这样的合同主要是为了维持企业方和个体劳动者的关系,起到让劳动工作更加和谐进行的作用,同时也能谋求双方的共同进步;二、两者里面所规定的内容也是有一定关系。劳动合同要更加具有针对性一些,它主要还是规定雇佣单位和个体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力,包括双方必须去履行的义务是哪些,总体来说还是倾向于劳动所具备的条件的相关规定;而集体合同相比起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显得更加全面和详细一些,它不单单是规定了企业应该提供怎样的劳动条件,甚至是在劳动过程中会涉及的各类关系,也会有所规定和提及,而且规定的内容也会有广泛的特点;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在法律上的效用是不相同的。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企业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劳动标准是以集体合同的内容为准的,换个角度来说,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必须是比集体合同要低,不然的话就是没有效力作用的。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集体合同在法律上的效用还是比劳动合同要高一些;假如出现无效的情况,那劳动合同的内容就作废,没有效用的那一部分就只能依照集体合同来执行;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后违约所在承担的后果和代价是有差别的。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无论是哪一方违背了合同里的规定,都要对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一方进行赔偿,而且另一方也可以因为对方违约而把劳动合同提前给终结掉,不再继续合作;但是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假如是企业违背了合同的相关内容,那就必须进行赔付承担后果,不管是物质上还是道义上都应该赔偿;假如是工会的行为造成了了合同的违约,那只用接受上一层工会的批评指正,及时作出调整的方案来进行弥补,一般来说是不用赔付物质方面的损失。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合同,双方都应该仔细了解规定及合同里的相关内容,避免因为疏忽而造成了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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