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裁决期限是多少天?行政裁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裁决期限是多少天?行政裁决的程序是怎样的?
  
  当发生行政纠纷等而无法解决时,我们可能会选择行政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那么行政裁决期限是多少天?行政裁决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期限是多少天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行政裁决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法定期限办理。治安裁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二、行政裁决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期限是多少天
  
  1、行政复议的期限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诉讼的期限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裁决程序
  
  依法行政包含着程序合法,要通过立法规定行政裁决的程序。行政实体法更多的是赋予行政主体公权力,限制私权利,而行政程序法恰恰相反,它对行政主体的活动设置一些约束性规范,限制公权力,保障相对人的私权利,通过程序法使公权力与私权利达到平衡。行政裁决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是指民事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解决纠纷的请求。申请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民事权益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二是申请是向有关的行政主体提出;三是申请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如法律规定必须提交申请书和其它文书;四是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
  
  2、立案。行政裁决机构在收到当事人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裁决机构不予受理并应通知申请人,告知其理由。
  
  3、通知。行政机关立案后应当通知民事争议的申请人及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等有关情况。
  
  4、答辩。民事争议当事人在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答辩在行政裁决程序中极为重要,它一方面可以帮助对方当事人了解申请人申请争议的事实与理由,以便进行辩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裁决机构了解真相、查清事实,作出正确裁决。对方不答辩的,行政机关可径行裁决。
  
  5、审查。行政裁决机关收到答辩书后,对争议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审查,需补充调查或鉴定的。进行调查、勘验或鉴定,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技术性争议是必不可少的。行政裁决机关将所有的事实、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如果尚有疑问或经当事人请求,可举行公开听证,由当事人双方当面陈述案情,相互辩论、举证、质证,以查明案情。
  
  6、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在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做出裁决。行政裁决机关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的裁决书应载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地址、争议的内容、对争议的裁定及其理由和法律根据,并注明是否为终局裁决。如不是终局裁决,应写明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和受理机关。
  
  7、执行。裁决生效后,争议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由裁决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行政裁决期限是多少天、行政裁决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期限是多少天呢问题的解答,通过这些详细地解答,相信可以解决不少人的疑惑。同时还介绍了行政裁决的一些程序,以供您参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吗?
      彩礼对于很多人都非常的熟悉,因为自古以来我国结婚都会准备一大笔的彩礼,这是我国传统的一个习俗,但是在实践生活中我们将会遇到一些关于彩礼的纠纷......


·“双规”措施及适用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


·证据不足未批捕还公诉吗?
      一、证据不足未批捕还公诉吗?对于法院不批捕后还是会进行公诉。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


·醉驾拿出来的骗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驾拿出来的骗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
      买卖婚姻和拐卖妇女的区别是什么?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条件: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


·银行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
      银行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未成年人在外出上学的时候银行卡基本上就是生活的一个保障。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需要......


·公开招标流程包括哪些步骤?
      公开招标流程包括哪些步骤?公开招标流程的步骤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2、招......


·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可以上诉吗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


·两份公证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两份公证遗嘱效力如何认定?一、两份公证遗嘱效力如何认定?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两份公证遗嘱效力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