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无效后合同的违约条款还有些吗

在我们的认知中,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东西,是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认知。那么所有双方经过彼此沟通商量约定好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吗?未必,如果该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一些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时候这份合同就会失去法律效力,有时因为合同也会因为严重的误解而使它的效力处于待定的状况。那么我们知道一份合同失去了它的法律效力之后里面原本违反了合约的条框还有效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就算合同无效这三个条款也是有效的:1.在这份合同中存在的关于解决双方争议问题的方法的条款。2.在合同失去了法律效力后应当交还对方因为该合同而获取的收益。3.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那么彼此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只有一方有过错的话,那么犯错的人应该赔偿对方因为这件事情而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条款并不是计算报酬和费用这些问题,也不是双方就违约条款争执解决办法的问题。在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这点,因为有约定这个前提条件才会有违反约定这个结果,最终才有违约金,所以如果约定这个前提条件都没有了的话,那么后面的结果跟处罚都失去了效力,违约金自然也就不存在了。所以如果合同失效了,那么就只有要求造成这份合同失效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可见签订一份合同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1.对方有没有履行这份合同的能力,比如说买卖房子的交易中,两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但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合同失效,卖方却因为无法支付得起实际的赔偿金额,那么买方也就只能承受巨大的损失,所以在合同确认之前,判断对方的履行能力是件举足轻重的事情。2.保留需要的证据,对于合同中彼此双方各自履行的相关内容,支付的款项金额都留有切实的证据,加以留存,以便之后在合同失效或者双方争议的纠纷中追回自己的损失和得到应有的赔偿,让自己避免出现因为无法提供证据问题而导致应有的赔偿得不到偿还的问题。3.因为合同容易出现犯错误的地方,所以要提示对方合同文件中容易带来法律风险的地方,防止出现过错。合同失效是会追究造成合同失效的过错方来承担责任,不仅仅需要提供对方在这份合同中的侵权的证据,还要找到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这样才能让对方承担导致这次合同失效的责任。4.着重注意会引发有争议的条款。即使合同失效了,合同的效力也不是所有的条款都会无效,比如合同中针对解决争议的有关方法条款的就不会失效,所以这些都是需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话,那么其中的条款自然也就无效,如果是部分条款是无效的话,是可以追究造成合同失效的一方的赔偿责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中要确认关于违约之后的责任相关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多少可以领取?
      一、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多少可以领取?交通事故扣押驾驶证,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是怎样的
      对于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来讲,如果写离婚协议书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而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


·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没有被判刑的人关在看守所,有两个阶段:拘留和逮捕。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但是在侦查期间,发现......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出于怜惜或其他原因,一些夫妇通常会收养一些弃婴等,此时虽然符合了收养条件,但没有实际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啥时候签合同?
      一、到售楼处买房子啥时候签合同?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约定签约......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


·不能转租的房屋主要有哪些
      不能转租的房屋主要有哪些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


·如何避免高空坠物责任?
      如何避免高空坠物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是多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


·二审刑事抗诉怎样办理的
      二审刑事抗诉怎样办理的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