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农村居住的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镇里城里的人民能支配的人均收入)来做为标准然后在乘以伤残系数(伤残系数就是根据受伤的严重性来划分的)再乘以赔偿的年数。赔偿年数也是有年龄要求的,一般在60岁以下的,其赔偿的年数为20年,伤残是要去相关医院定残的,伤的越重,伤残等级越高,赔偿的也就越多,这个赔偿时间也是从定残那一天开始计算的,60岁为界限,超过一岁,赔偿年数减一年,比如你现在65岁,那么乘以的赔偿年数就是15年,以此类推,超过75岁的,赔偿年数就不是20年了,降为5年。这些规定就可以使受害人不会因为伤残而导致收入减少从而影响生活。二、其他法律规定在定残的时候,等级较重的赔偿金越多,那么等级轻的但是影响到工作和生活的,也会对赔偿金做相对的调整。这种的属于多次赔偿,因为虽然你伤的等级不算重,但是影响了以后的生活和收入,所以会对你为了进行补偿。这种赔偿一般有两种办法,第一个办法是一次性给你付清赔偿款,以后都跟对方没有关系了,如果没有超过60岁,会一次性给你20年的钱。这样的好处是都赔偿以后,少了以后的麻烦,万一对方没钱支付了,又会纠缠不清。但是还有一点是要是20年以后还活着,就又有一个是否再次赔偿的事儿了,如果没活20年,那其它的钱就其它人白赚了,所以怎么赔偿,一定要想清楚。关于定期赔偿,就是协商好每年赔偿多少钱,一直赔偿到受害人去世,在世多少年,就赔多少年,这样对于受害人来说比较有保障。但存在的风险是责任人是否一直有赔偿能力。在以往的案件中选择一次赔偿完的较多,也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存在的风险。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肯定是根据受伤的程度来进行计算的,比如说发生在交通事故的场合之下,赔偿金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定残程度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都是伤残的系数和赔偿的眼数相乘得到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值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值班工资怎么算?疫情值班工资的计算方式是,如果是在正常的上班时间进行值班的话,那么按照平时上班的工资标准来进行就可以了,属于加......


·对方全责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对方全责定损流程是怎样的?车险定损是理赔的关键环节。车险定损虽然不由车主本人负责,但并不代表车险的定损流程不需要了解。熟悉车险定损流程,才可......


·刑诉法解释220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又叫刑诉法。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审理都适用于刑诉法。不管是对于执法机关还是当事人等,刑诉法中每一条都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得......


·电信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很对诈骗方面的犯罪,但却没有一个是电信诈骗罪。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利用电信来实施诈骗的话,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或者符合规定情......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有期限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中国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


·股权质押股东决定有效吗?
      股权质押股东决定有效吗?一、股权质押股东未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份公司的股东质押不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


·左转闯红灯怎么判定
      左转闯红灯的判定:闯红灯以车辆停止线为准,机动车在红灯时越线即属于违章。但抓拍照片主要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关键点在于记录明显的位......


·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犯罪立案标准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