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议的,10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或有财产争议的,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部分:6%
10万元-50万元(含)部分:5.5%
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5%
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4%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3%
1000万元以上部分:2%
二、离婚案收费的标准有哪些
1、离婚案件的同时还涉及到财产方面和非财产关系的,都可以按较高者计算,反诉案件还可在本诉案件的收费基础上与委托人进行协商确定。
2、对于一些比较重大的、比较难而复杂的离婚案件,可以经过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进行律师费用的协商,可以在不高于规定5倍之内的标准之内进行协商并确定收费金额,重大、疑难、复杂离婚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3、以上所说的是收费的标准,是指离婚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通常单独代理二审的,都是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的,后一阶段的可减半收取。
三、条件及职责
作为离婚律师,当然应首先是律师,即通过司法考试,并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取得律师执业证。除了前述条件外,作为离婚律师,还应对离婚所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比较专门的研究和把握,并辅之以丰富的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经验。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对离婚案件的处理,或曰,才能更好的处理离婚案件,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和正当利益。
因为离婚主要处理三个方面的问题,即离婚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因此,作为离婚律师,应按照所接受委托的事项,尽量在这三个问题上面,搜集对客户有利的证据,以维护客户最大利益。
离婚因为涉及人身关系,因此,法律一般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当然,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比如住院,则医院所出具的证明当事人确实无法到庭的证据,则当事人凭借此证据可以不出庭,但应出具书面的关于案件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的书面意见。
作为专业离婚律师,其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处理当事人的纠纷,更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在婚后出现了感情问题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离婚时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两种方式,在离婚时也要将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在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在协商无果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当事人也是可以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协助自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后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后诉讼主体怎么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之后诉讼主体一般情况下是受让方,不过,如果相关权利义务在转让的时候,根本就没有通知合同......
·一、工伤鉴定面检都检查什么材料?
一、工伤鉴定面检都检查什么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
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新补充?房屋拆迁是为了城市更好的发展,就如武汉来说,为了能使土地得到更合理的利用,近年来的武汉房屋拆迁正如火如......
·什么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过错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
·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1、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2、工作已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两......
·车上责任险保费多少
车上责任险保费多少?车上责任险投标应该注意什么?一、车上责任险保费多少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一般每个座位......
·修正案9绑架过程中又有抢劫罪的怎么认定
修正案9绑架过程中又有抢劫罪的怎么认定刑法当中将抢劫,称作抢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的条款修改如下: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抢夺公......
·打架斗殴双方都罚款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意见不合或者当时情绪不佳,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就会引起一场纠纷,双方争吵不休,情绪激动时会大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