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改组、解散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二、什么是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三、什么是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四、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是什么?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主要是: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阵和公司经营中的大多数日常生活事物。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五、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在公司是必不可少的,两者的关系也是联系很紧密的,公司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都是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投票,只有一致通过才能实行,所以,但公司在设立的时候就要把公司的章程写清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但对按揭买......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血样保存多久?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血样保存多久?在我国对交通的管理尤为严格,就是为了保障相关行人和相关交通机动车辆的安全和经济财产。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判罚标准......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一、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就写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样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新婚姻法对离婚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生活当中的每一位公民来说,应该都是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决定。因为离婚以后,毕竟对当事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且我国为了规范在离婚过程当......


·民法总则委托代理是怎样规定
      民法总则委托代理是怎样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最新规定: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


·二手房更名费怎么收取的
      二手房更名费怎么收取的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


·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的过程中,如果有必要的话司法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措施,但拘传也是不能随意采取的,此时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中规定......


·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一、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1、在签订租赁、买卖等合同时,最好不要有我方的违约处罚条款出现;对方要求约定,尽量只约定......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


·有关企业融资案例是否有比较典型的
      市场当同样是中小企业,有些中小企业就能够通过融资逐步的发展壮大,反之,也有部分企业在融资的时候就一筹莫展,甚至也因为融资使企业陷入困境的案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