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复议作出答复期限有多长

行政复议作出答复期限有多长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限是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二、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另外,行政复议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的7天以内,将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副本或者相关申请的笔录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在收到副本或者笔录复印件之日的10天之内,必须要作出书面的答复。所以申请行政复议一般10天可以得到回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
      这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经常接到一些骗子或者是诈骗的电话,在电话当中,他可以准确说出我们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这就表明我们的个人信......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几种情形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几种情形一、投标保证金没收的几种情形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一、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


·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是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合作或者售卖物品选择签订合同来进行,签订合同的双方为出卖人和买受人,有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义务,这里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整理......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


·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
      刑事诉讼案件审结后,经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做出具体的刑事处罚的判决,若犯罪分子被判处实刑需要在看守所或者是监狱服刑的,在判决下来之后,无上诉、......


·不知道未成年药流要监护人吗
      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智是不成熟的,很容易受到社会上各种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在社会上我们经常会听到未成年人意外怀孕的消息,大多数情况下父母若是知道......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1.有无犯罪事实;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3.现有证据所能证......


·在农村房产继承怎样公证
      在农村房产继承怎样公证一、在农村房产继承怎样公证?(一)申请。《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牵连的区别是什么?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牵连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