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是什么?

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是什么?哪些行政行为可以复议?一、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不可以直接申请复议的,只有在行政机关依据该抽象行政行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对该抽象行政行为申请附带审查。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依照有关法律、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有关双方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其他处理”;
  (三)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四)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五)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六)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七)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
  (八)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您阅读完以上材料是不是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范围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呢,按照法律规定不可以直接申请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只有抽象行为具体化,才能进行复议判断。我们还为您介绍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如果您需要提起复议时,可以先自己判断是否符合复议的要求。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俗话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特别是近年来农村减免了税收,实行粮种补贴,农民更加珍惜土地。出现了种粮热潮,这种热潮的出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


·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他的父母吗?
      孩子的监护人必须是他的父母吗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后果 ?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后果?一、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由谁承担后果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是怎样的?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


·昆山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协议离婚财产什么时候给于?
      离婚率上升时现代社会的一种普遍性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发生和现在人们的思维方式的变化有很大的关系。离婚率的上升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问题大多集中在离......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是否具有可诉性?企业改制是现在很多企业都面临的问题,因为在企业改制之后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事故怎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


·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施工合同乙方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承包方的违约责任第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