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合并的方式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2、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从《公司法》的规定中了解到,公司合并的方式主要分为了两种,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其中新设合并意味着合并之前的公司都不复存在了,但是此时却重新设立了一个联合的公司。至于吸收合并,就是其中被吸收的公司不存在,但是吸收其他公司的公司还是继续存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上犯罪中止如何处理
      犯罪中止如何处理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


·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关是谁?
      近年来,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通过对模糊不清的物证、书证进行鉴定,可以去伪存真,确定证据的效力。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就可以委......


·什么情况下的婚姻登记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社保中断三个月就清零是真的吗
      社保中断三个月就清零是真的吗社保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一种法定福利,有了社保就可以享受很多福利政策,比如说一线城市的房屋限购政策、去医院的......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


·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
      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本身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由相关的法院为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时不......


·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的,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换言之也就是需要当事人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正式工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正式工用工方式又称合同制,是员工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贩毒杀人哪个判刑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贩毒杀人哪个判刑重?贩毒和故意杀人的判刑都很严重,但判刑标准没有可比性,因为都要考虑犯罪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么在我国公司运作以后,相应的业绩和业务有所增长时,一个公司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运作时,这时就可以设立相应的......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