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配偶一方去世后的双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我国《继承法

配偶一方去世后的双方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二、哪些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内若是出现一方先去世的情况,关系到死者一方遗产继承问题时,必须要先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作出划分,而不能直接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准确来说,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而只能就这部分财产来继承,其配偶也是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部分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一、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条件是什么?(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


·是否可以申请撤销一书四方案
      是否可以申请撤销一书四方案一、是否可以申请撤销一书四方案可以申请撤销一书四方案,但是需要有证据表明存在违法的地方。被征收人面临征收补偿过......


·实缴的注册资本金可以降吗?
      实缴的注册资本金可以降吗?一般来说在公司在进行注册的时候,需要去银行开两次户,第一次开户的账户是用来验资,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在验资账户验......


·公司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债券发行的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后期的处理很是关键。根据交通事故不同的情形,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不管是交警还是事故当事人也会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那么,发生......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
      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时实际上已经履行完合同了,所以很多人都会问合同履行完后签订合同有效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会太在意这个......


·撞死人没钱怎么赔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话,可以将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


·一、自书遗嘱的有时效吗?
      一、自书遗嘱的有时效吗?是没有期限的,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


·一、职业禁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职业禁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员工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禁忌症的,可以去申请做职业病鉴定,经鉴定构成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