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继续犯吗

犯罪分子做出不同的犯罪行为在刑法上面对应着不同的名称,例如行为犯,继续犯,持续犯等等,不同的犯罪类型有一个不同的划分,这样是对于刑法的分类来讲非常有意义。这些分类当中有一个经常会听到的名词,叫做继续犯。那么到底什么叫做继续犯呢?例如拐卖妇女儿童这种罪名是不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一、拐卖妇女儿童是继续犯。想要判断拐卖收养妇女儿童罪属不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我们首先来明确一下继续犯的概念以及判断标准。所有继续犯的意思就是从犯罪之日开始一直到犯罪结束这段时间之内,对于同一个个体的侵犯处于一个持续继续的状态。二、对于继续犯的认定标准如下:第一从头到尾只做了一个行为。1.这是对于行为数量上的认定继续犯的特点是只做了一个行为,但是这个行为持续的时间和后续的影响都比较长,例如非法拘禁罪,对于被拘禁人只作出了一个拘禁的行为,但是这个行为可能持续一天,也可能是一年一个月等等。2.如果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多次的犯罪行为的话,就不属于这个罪名,例如虐待罪就必须是多次虐待才能认罪,一次虐待的话不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所以虐待不可能是继续犯。第二,在这个行为结束之后,非法状态仍处于持续之中。也就是说这一个动作虽然是一次性的,但是这个影响却不是一次性的,例如上文提到的非法拘禁,被拘禁的状态可以持续非常多的时间,在那么长的时间之内都处于这样的状态,所以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以对于继续犯来讲,只有一个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区别于其他罪犯的最本质的地方。第三,犯罪状态不仅要长时间,而且是要不间断的存在。1.第二点主要提到的是持续时间长的问题,但这里要提到的是持续时间不见断的问题,因为只有这样不间断的,持续的伤害才可以叫做继续犯。反而像虐待这种行为虽然可以被虐待一年一个月,但是虐待这一行为对后续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在此时,这就不是一个继续犯的状态,而只有像之前提到的非法持有类的,或者是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才符合这样的标准。2.对于继续犯的这三个标准,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满足的话,就属于这样的犯罪类型。所以我们看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这个动作本身是一次性的,但是收买之后,这个妇女儿童就在自己的家中,这个犯罪状的还是持续的,并且是不间断的,所以总体来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以上就是关于继续犯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样的,以及我们发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符合这个标准的,那么这就属于继续犯的范围之内。对于继续犯,他的持续时间和诉讼时效都是有一定特殊性的,所以在现实生活当中要特别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一、男方家暴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算违法吗?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算违法吗?1、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离婚后对抚养权的认定目的在于子女的成长,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


·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是什么
      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是什么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的内容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需要担保人,而在签订担保合同之后,就需要承担一部分相应的连带责任,那在什么情况下,这种担保合同是......


·一、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五年不能重新考取吗?
      一、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五年不能重新考取吗?为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车辆驾驶人员血......


·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一、家装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家装合同业主委托方(甲方):工程承接方(乙方):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用到大量的资金,只有确保资金充足,才能实现企业规模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这时,就会涉及到融资,......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


·专利变更转让怎么操作
      专利变更转让的操作方法: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局登记,由专利局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