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合法?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一、离婚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最终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虽然,现在对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不追究责任,但是这不会影响其违法的性质。所以,在遇到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时,不必惊慌,法律规定了如何保护另一方利益。二、离婚时的债务怎么分割?(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这种情况应符合以下条件: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独自所负,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没有与其一同前往借债;2、借到的款项或所负的债务,都由其个人使用,且用于其私人为目的,而?有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如将该款用于赠与,或请其朋友吃喝玩乐,或用于赌博、吸毒等;3、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款系个人独自所借(如个人出具借据等)及用于其个人使用。在诉讼中,证明系个人债务一般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证明用于其个人使用一般应由其配偶负举证责任。(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1、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δ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2、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3、法院对离婚案件共同债务的分担作了判决处理的,应以判决意见来确定共同债务由谁来偿还,即可由原夫妻中的一人来承担债务。审理中可只列该债务偿还人为被告,判令其承担偿还责任。其原配偶可不承担偿还责任或连带清偿责任。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没有举证,致使法院在对该离婚案作调解或判决结案时遗留若干共同债务的,当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一般应以夫妻双方作为共同被告,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因为对债权人来说,原夫妻二人都有义务偿还共同债务。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哪怕就是所谓的为了孩子都不能去私自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个人的债务企图用夫妻共同财产去偿还的这种想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只能用个人的财产去偿还。其实当事人肯定也非常的清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采用的转移财产的方法都比较隐蔽,因此,提供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是很关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我国的土地要么是属于国家所有,要么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对于不同的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可能具体的......
·扣押财物是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吗?
扣押财物是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扣押属于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执法机关有权扣押涉案财物,强制措施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
·退侦查就有条件取保吗?
退侦查就有条件取保吗?检察机关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如果在侦查期间如强制措施到期的,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可能将强制措施......
·根据规定在哪变更抚养权?
根据规定在哪变更抚养权?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必须到法院,通过诉讼才行。二、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虽然诽谤罪和侮辱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但它们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那么,诽谤罪和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呢?在实际案件中,诽谤罪和侮辱罪......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不好?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效益最大化好,公司价值有内在真实价值和股票市场评估价值之分,股票市场评估价值受投资者价值......
·实收资本审计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
实收资本审计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一、实收资本审计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吗?是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金来进行看的;1.投资者投......
·发生毁约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发生毁约合同应该怎么赔偿1、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2、金钱赔偿违约后需要恢复原状往往会遇到许多困难,因此就出现了金钱赔......
·南京拆迁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南京拆迁政策的内容有哪些说到拆迁政策的问题,由于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所以拆迁的补偿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那么,南京拆迁政策的规定有......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
·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国内一样吗?
一、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国内一样吗?一样,不管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在离婚之时作出了安排,日后因为客观原因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