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婚后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算共同债务吗如果在婚后的借款,另外一方没有举证说明借款是属于个人使用的,那么婚后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另外一方有证明说明,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不是用于夫妻生活共同支出的,那么债务就算是借债人个人的债务,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另外一方所借的的借款,是用于夫妻之间的衣,食,住,行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上面的借款的使用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而夫妻之间另外一方沉迷于赌博或者是不是用于夫妻之间的开支而进行的一个借款,那么另外一方没有享受这个借款,自然也不需要还款,由借款人一方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婚姻法1、根据婚姻法第41的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在离婚的时候,而用于生活开支所借的借款,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而夫妻之间的财产不足以还清借款的时候,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各自所承担债务的比例。而对协议不服或者是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条例,做了一些司法的解释,在第24条中规定,债权人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归还钱财。并主张借款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另外一方有证据说明,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有约定,所借的款项是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就不构成夫妻之间共同债务。3、夫妻之间对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是存在者连带偿还义务。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之间对夫妻财产做了约定,婚姻第19条有说明,夫妻对自己所得的收入和借款,做了约定,约定的内容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所借的款项,也是需要个人来承担的。那么在这类情况之下,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债权人要求主张共同债务的时候,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4、但是债权人在主张债务是夫妻债务,夫妻之间另外一方拿不出证据说明,另外一人所借的款项不是用于夫妻之间的生活开支,而且在婚姻存在期间也没有约定,个人的收入和借款不属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和责任的,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债权人的主张,夫妻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钱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多少钱《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吗?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吗?公司证券是一个公司债务的体现,但是呢,债券的发行是法律规定的,是被法律认可的,并且债券的发行对于公司来说是有好处的......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但是很多居民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导致很多人在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但是很多居民由于收入水平不高,导致很多人在城市上买不起房屋只能选择去租房来解决居住问题,而言在一些一线或者二线城市租房也很......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会将装饰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设计施工。为了保证精装修房屋质量,装修公司要......


·办假离婚证买房有什么后果?
      为应付限购令,您真是花样百出,很多家庭为了买一套房,想出了先假离婚,让一方“净身出户”,拥有购房权,然后买了房之后,再复合。这个方法看似很好......


·离婚协议抚养费自愿放弃可以吗?
      当夫妻之间选择离婚,双方一方不能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之时,支付给孩子的费用就是抚养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双方进......


·一、一套二手房买卖网签多久能备案?
      一、一套二手房买卖网签多久能备案?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偷税漏税的刑法条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的刑法条是怎样的一、偷税漏税的刑法条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


·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
      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淄博市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管理条例(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


·对于两个事实婚姻犯重婚吗?
      对于两个事实婚姻犯重婚吗?不构成重婚,本身对于其中一个事实婚姻另一个法律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就有争议,更何况两个都是事实婚姻。若有一个法律承认的......


·60岁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离婚牵扯到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离婚子女的抚养然后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因为在婚姻中两个人的钱财是混合在一起的,所以离婚时牵扯不清,再加之很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