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笔迹鉴定起诉书怎么写?

一、笔迹鉴定起诉书怎么写?
  
  笔迹鉴定起诉书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进行书写,笔迹鉴定这个词相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陌生的,因为一般笔迹鉴定都只会出现在需要民事诉讼等案件中,需要通过笔迹鉴定来确定相关嫌疑人的罪证,除此之外一般这个词都不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之中。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二、笔迹鉴定的分类有哪些
  
  1943年,犯罪学家将笔迹特征分为八种:
  
  (1)字行的趋向;
  
  (2)字迹倾斜的角度;
  
  (3)字体的大小;
  
  (4)字体的不同样式;
  
  (5)整齐或杂乱;
  
  (6)连续或间断;
  
  (7)笔画的轻重;
  
  (8)运笔的快慢。
  
  1949年以后,笔迹的分类较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国笔迹鉴定专家的分类,将笔迹特征分为一般特征和个别特征两个方面。笔迹的一般特征是指笔迹的熟练程度、大小、间隔、倾斜度、连贯性、均匀程度、字型和压力的大小等;笔迹的个别特征包括十个方面。主要有运笔、搭配比例、笔顺、字的写法、标点符号的写法等。另一个有代表性的分类是1999年,贾玉文教授将笔迹特征分为九大类:
  
  (1)概貌特征;
  
  (2)局部安排特征;
  
  (3)写法特征;
  
  (4)错别字特征;
  
  (5)搭配比例特征;
  
  (6)笔顺特征;
  
  (7)运笔特征;
  
  (8)笔痕特征;
  
  (9)书面语言特征极其应用等。
  
  三、申请笔迹鉴定程序有什么?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注意:申请笔迹鉴定并不一定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对于刑事案件,笔迹也是一份证据,并且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必须要在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前提之下,才可以判决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拿出的笔记必须要先经过鉴定才能作为证据进行使用,而书写超过六个月的笔迹,可能导致无法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经济活动都需要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或者是书面形式的,或者是口头形式的。不过,并不是合同一经订立就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具体来......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公司隐名股东?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公司隐名股东??虽然已经对公司出资但是在股东名册上没有该公民的姓名的就是公司隐名股东,《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了哪些情况?
      酒后驾车负全责新交规规定哪些情况?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


·拆违程序违法可以申请赔偿吗
      可以申请赔偿,但是程序违法,并不必然导致补偿。因为程序违法,经过上级机关或者法院确认,又造成了行政相对人财产损失,经过行政相对人申请国家赔偿......


·一般交通肇事有逃逸掉的吗?
      一般交通肇事有逃逸掉的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逃逸的,公安机关会对肇事逃逸者进行查缉,在现有的技术下是会被查出来的,所以一般是逃不掉的。根......


·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哪些措施
      一、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哪些措施?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


·集资诈骗涉案资金由哪个部门负责追缴?
      我们知道,在我国诈骗可以分为个人诈骗和集资诈骗,我们知道,集资诈骗的情节是比较严重的,根据集资诈骗的金额来量刑,严重的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婚前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规定的
      婚前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有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定就是在建筑建造的过程中,对其工程的安全性及建筑本身的可靠性及牢固性进行检测的一种评定方式......


·离婚财产公证样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离婚财产公证样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