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赔偿?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赔偿: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二、伪劣产品赔偿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不管是生产亦或者是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其他的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很大的侵害,公民的权益若是在由于购买质量不佳的产品,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可以通过运用法律武器,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也可以获得赔偿金。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盗墓团伙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墓团伙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盗墓团伙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或者侮辱尸体的不法人员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比如......


·自首可以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一、自首可以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长春房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长春房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房管所工作职责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管理水富县城市规划辖区内的房......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
      怎么理解合同债务,合同债务的种类债务还是很好理解,但是合同债务很多人就不了解了。而且有些人需要履行合同债务的义务,却因不了解而不承担债务责任,......


·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防卫过当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这个时候需要依照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来......


·各种形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各种形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各种形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自书遗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为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二......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是指在战场上明知友邻部队处境危急请求救援,能救援而不救援,致使友邻部队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阻......


·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
      一,劳动合同和编制区别具体有哪些方面1、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编......


·《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为什么类型的自然人?
      民法中对于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规定。那么关于《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为什么类型的自然人?不能够辨认自己的日常行为的,就是没有独立能力的没......


·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什么?
      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什么?套路贷律师虚假诉讼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