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责任是什么

首先,我们在查阅相关的法律条文时发现,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发起人应当要承担起下面这些责任:其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一)首先有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公司无法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应当对认股人所已经缴纳的股款费用,以及需要承担起返还股款费用和加算银行同期的存款利息的一定的连带责任。(二)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为发起人的过失行为而致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发起人则应当对该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按照不同的情况,发起人所承担的责任也会有所不同。第一、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责任首先,我们考虑一下如果公司最终不能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范围包括债务。债务包括合同之债及侵权之债。费用是指为设立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验资费、股票承销费、交通费等。其次,我们先了解一下发起人所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主要指的是,公司的债权人或者认股人,是可以要求发起人当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几个人来清还和偿还债务款项的。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该对自己过失行为所承担的相关责任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发起人本应该在设立公司的时候,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股份有限公司能够顺利的设立。而在公司成立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的债务债权则应当都由公司承担。因此,小编来为您总结一下,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发起人应该是要承担起以下这些责任:首先,第一条,假设公司不能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需要对设立公司行为中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有连带责任;其次第二条是,如果发现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是因为发起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直接导致了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发起人则应当对公司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希望能够对您所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关于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量......


·开假票偷税漏税罚多少?
      开假票偷税漏税罚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分居两地,那么在分居后一方发生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呢?又该如何有效的维护及保障自身的有关权益呢?下面......


·多久可以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不是必然就会属于工伤事故,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确定构成工伤的话,那么之后才会享受到工伤待遇。不......


·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
      检察院法院办案流程分别是什么?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就轮到检察院和法院出马了。简单来说,检察院负责审核并起诉,法院负责......


·抵押欠条格式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可能开了公司,后面因为一些原因,比如融资不行啊,导致公司的流动资金不足公司没办法运转啊或者是因为管理的能力不行,整个公司的架构很混乱等......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质?
      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质?一、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资质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在我国关于拒不认罪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以后一直都三缄其口,对公安机关所指控的一些犯罪行为坚决的不承认,当然不排除有可能是工作人员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出现了错误,......


·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
      合同违约金有上限吗在我国的《合同法》中的第114条有法律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


·一、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
      一、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有赔偿?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不一定有赔偿的。具体情况有: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分别是什么?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好处1.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有些热恋中的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往往对婚前财产公证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其实,要结婚了,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