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蒙自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蒙自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一般使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二、土地使用证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综上所述,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要满足国家法定条件,而对于一些其他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绝不允许过户的,而在交出土地出让金以后,在进行过户的时候就不会受到其他的限制,根据过户不同的原因收取的税费也会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可以认定为精神损害,能否获赔须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实践中,经常出现一方以具有人格纪念意义的物品(如相片、手镯、信件等)被另一方损害为由,主张精神......


·养老分红保险有哪些
      养老分红保险有哪些特点?一、什么是分红型养老保险?养老分红保险指的是具有分红功能的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的一种,养老分红保险稳定,安全,不会......


·专利商标的申请流程分别是什么?
      专利商标的申请流程分别是什么?专利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都是需要登记后才能够获得保护,因为目前我国专利商标的申请只能在北京进行,对于没有在......


·股权投资骗局怎么判断?
      股权投资骗局怎么判断?一、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据了解,在法律上股权投资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认定,一般会根据其案情不同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


·在我国醉驾没有违章交强险赔偿吗?
      在我国醉驾没有违章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提交哪些证据?
      (1)证明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同居关系等共同生活关系的证据。(2)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正在面临家庭暴力威胁的证据,如现场视频、伤情照片、报警......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父母、继母虐待孩子、子女虐待父母的新闻见诸报端,轻者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是涉嫌刑事犯罪,而在认定虐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


·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若干规定主要是: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深圳医疗纠纷仲裁费是多少
      深圳医疗纠纷仲裁费是多少?一、案件受理费:争议金额计算公式1千元以下100元1千元—5万元100元+争议金额超过1千元部分的5%5万元─10万元255......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


·反担保与担保的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