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注册资本变更税务登记证是否需要变更

注册资本变更税务登记证是否需要变更?需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记载有注册资本金项目),不办理会产生罚款。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主要是: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股东会议决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4、变更前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二、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二)改变法定代表人;(三)改变经济类型;(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三、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总的来说,只要有记载公司注册资本的这些证件,无论是增资或减资,全部都要依法进行变更。而且,现在国税和地税也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合并,工商部门或者是税务机关等这些行政单位基本上也都在一个政务大厅,所以,一系列手续证件的变更办理起来也是比较方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
      担保权人和抵押权人有什么区别一、什么是担保权人担保权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政......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中的影响有哪些?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每个子工程的质量都会影响到总工程的质量,故而一个工程的质量是处......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一、违章停车的危害在城市内行驶车辆出现违章停车的现象很常见,而违章停放车辆就会给城市带来许多的影响,下......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么?
      实践中,多数劳动合同中都是对合同做出了具体的期限要求的,通常在合同到期之后会进行解除,那要是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提前解除劳......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
      犯罪分子自首后会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多少钱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公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


·关于案件不予批捕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关于案件不予批捕规定的条件有哪些?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双胞胎抚养权怎么处理?
      当一个家庭里有了孩子时,夫妻双方离婚就要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很负面的,但是如果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那么就要想办......


·离婚以后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以后赌债务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