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资本组成的特殊性,和一般国内民营企业不同,在登记和变更等程序方面,也相应地有所区别,那么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是什么?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规定研究分析并结合经验为您作简要介绍。
  
  一、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注3》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注意事项
  
  1、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证件等申报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提交时需出示相应的原件供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核对属单位原件,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进行核对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印章。
  
  投资人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委托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写明同意公司变更某登记事项及修改合同和章程。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签字,董事会成员签字人数应符合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如某公司章程规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方能通过,故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才能生效。
  
  3、表式由工商登记机关制发,申请人可到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专窗领取。
  
  4、主要列示合同、章程变动情况对照。对照表应由投资各方盖章、签字,并需经原外资审批机关确认。如不涉及合同和章程变更的,不需提供此表。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上述内容是我们总结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可以看出,变更时除了要多出示外资比例的证明外,其余步骤和境内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差别不大,这也是近年来全球化条件下,国家吸引并鼓励外资投入的政策结果,如果您还存在疑问,您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隐私,尤其是个人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个人和单位通过获取个人信息来获得利益,国家为了打击这样的......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


·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能被辞退吗?
      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能被辞退吗?一、怀孕能被辞退吗?不能,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


·因疫情延误执行申请的怎么办
      当事人因新冠疫情耽误起诉或申请执行或申请仲裁的处理方式是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并导致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民事诉讼时效中......


·减刑报上去都能批下来吗
      不是,需要看是否符合减刑的规定,对罪犯的减刑,由监狱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裁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再延长一......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需要首先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索要抚养费缺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索要抚养费缺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


·当事人是老人痴呆可以立遗嘱吗?
      当事人是老人痴呆可以立遗嘱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


·行政诉讼法中不予支持驳回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中不予支持驳回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诉讼法中不予支持驳回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


·员工工伤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伤的赔偿金以及自己
      员工工伤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工伤的赔偿金以及自己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对此,我国的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在最大权限内保证每名员工的既得利益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