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要债的半夜私闯民宅犯法么涉嫌非法侵入住宅

要债的半夜私闯民宅犯法么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非法侵入住宅罪该如何认定(一)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未经同意强行进人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人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综上所述,要债应该用合法的方式进行,不是去骚扰他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半夜私闯民宅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当事人可以报警,警察也会劝退要债人。要债并不违法,但是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法才可以,私闯民宅就是错误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名誉权时效是多长时间
      侵犯名誉权时效是多长时间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


·仓储合同的留置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仓储合同的留置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在仓储合同中,我们都知道保管人是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存货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存货人没有足够的资......


·从实践看来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


·积极应诉。其次要搜集证据
      积极应诉。其次要搜集证据,主要是对方要求费用及计算标准的合理性问题,就是要看对方的索赔是否合理。如果对方没有起诉你的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追加保......


·一、?离婚后彩礼可以退还吗?
      一、?离婚后彩礼可以退还吗?双方结婚后,出现未办理结婚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等的情形时,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退还彩礼的情形:1、男女......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一、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
      遇到医疗纠纷家属怎么办一、相关概念介绍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而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最终的判决结果才会对自己有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