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调解?

行政复议是否可以调解《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调解的时候,必须要建立在自愿并且合法的原则下,经过调解若是可以达成协议,那么复议机关就要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当事人在复议调解书上签字了的,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是没有调解成功或者在调解书发生效力之前当事人反悔的话,那么复议机关就应当及时对案件作出复议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多次盗窃该如何界定,怎么认定多次盗窃行为?
      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每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刑法》中,明确规定多次盗窃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该怎么维权?
      1、保留购房时候的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


·17岁是不是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7岁是不是童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我国对童工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年龄界限是什么。我国禁止单位录用童工,但是却没有禁止招用未成年......


·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有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软件的著作权对于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应当如何界定呢?软件产品登记软件著作权和计算机......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很显然都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然后计算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很显然都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然后计算总价的,因此对房屋面积就要扣实在,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通常这个房间......


·劳动法加班计算方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加班计算方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加班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


·我国可以合法断绝父子关系吗?
      我国可以合法断绝父子关系吗?尽管社会上对于家庭和睦有许多价值倡导,但矛盾总是普遍存在的,每一家都有每一家的难处。当代社会,因为离异、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鉴定步骤都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步骤都有哪些?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用怎么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反离婚以后,肯定会对房子的产权进行争取。一般来说,房产在婚姻生活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以后,是需要按照相关流程对房子进......


·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
      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一、鞍山市新农村拆迁政策有哪些规定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


·经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经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经侦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受理(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