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是什么?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立案不一定为刑事犯罪等。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立案的区别其实并不是十分的明显,之时由于只要刑事案件被立案,就一定需要通过侦查的方式,获得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对于没有侦查的案件,虽然省了很多的麻烦,但是也意味着没有掌握切实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自拟的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自拟的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协议的方式离婚,协议离婚的时候就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而离婚协议书......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违法吗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违法吗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


·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
      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一、法院开庭时间可能随便提前吗?不可以,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很严格的。除非发生一些特定事由,如延......


·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2023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补偿是什么?根据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


·父母把新生婴儿抛下楼是故意杀人吗?
      父母把新生婴儿抛下楼是故意杀人吗?父母把新生婴儿抛下楼是故意杀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初生的小孩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存......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要几张才会判刑
      十张。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2、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


·继承法继承顺位规定是什么?
      继承法继承顺位规定是什么?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了分割,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侵权人赔偿自己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知道,诉讼过程中委托......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