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关于劳动合同就是指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确立的一种劳动关系,并且在之中还要明确双方应该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遵循平等自愿,还有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相关的合同是不能违反法律还有行政上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后,合同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促使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之中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根据这个协议,就可以加入相关的单位还有企业,或是其他的单位,成为其中的一员,所以就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比如职务的工作、岗位的义务等。而对于用人单位就应该及时安排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并且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还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给劳动者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待遇还有社会保险以及福利权利和相关的各种权益。对于劳动合同应该有的条款和内容主要是有七种必须指出的内容还有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其他约定。第一种劳动合同中应该有的内容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一是固定期限,也就是在合同之中确定好固定的用人期限;二是没有固定期限,也就是在合同之中没有规定固定的时间,只是约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是没有具体的其他特殊情况,这样的情况就适用于劳动者一直可以工作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三是以完成一种约定好的工作量来作为期限。第二种劳动合同内容就是,相关劳动的工作内容,而在这个条款中也可以就具体的工作数量还有质量以及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等的相关信息进行表述。第三种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关于劳动的保护和劳动的条件,具体的内容就可以是工作的时间还有假期的规定,以及关于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相关措施,还有对于女工和未成年的劳动者应该如何进行保护并且指出相关的制度上的安排。第四种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关于劳动报酬的问题,具体的可以是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标准,以及奖励、津贴等等的数额,特别需要注意的就是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和支付的方式等等。第五种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对于劳动者的劳动纪律问题,应当表明要遵守其相关的管理制度,也可以将相关的规定打印成册,作为合同的附件。第六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就是,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而这一条款一般就是在上面提到过的没有规定固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中,因为没有规定合同期限所以需要有这样的条款进行约束,但是在其他的合同当中也是可以进行约定的。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出现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第七种劳动合同内容就是关于违反劳动合同责任的相关问题,一般就是涉及的违约的情款,但是其中又涉及了两种不同的违约情况,一种就是违约方对于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而另外一种就是约定的违约金的算法,这样的约定可以更为明确的处理违约的事件,但是也要考虑到职工一方的承受能力,再进行约定,不然就可能导致有失公平的情况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
      股东偷卖公司固定资产违法吗?股东私自卖掉公司固定资产,如果是无人知晓的隐蔽行为,可以视为盗窃嫌疑;如果是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


·一、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营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什么?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是可以根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来要求人身赔偿和财产......


·我国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劳动人民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为了回报这些劳动者的努力,从国家层面制定了相应的职工福利政......


·一般车祸逃逸怎么判刑?
      很多情况下车祸逃逸的都是会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逃逸者的刑事责任,但此时同时也会有交通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需要承担。只不过其中的刑事责任是相对要......


·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
      诈骗罪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价值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及以上的行为。诈骗罪是比较普......


·离职但没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危害?
      离职但没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危害?解除劳动关系不可双方或单方口头解除,需要有实际证明,且该证明是企业和劳动者实际商量过后签订的,是重要的证据。没......


·老人被撞伤索赔4万合法吗
      需要看案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


·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有哪些?
      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有哪些?(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


·认定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重婚罪所需要的证据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另一种是......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对于征地补偿来说,您在实际生活中接触的较多,因此对于这类问题也就有一些了解,但是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我们多数情况下,还是依据有关规定来维护自......


·合同签了短期之内可以毁约吗
      合同签了短期之内可以毁约合同一般签了就不可以违约,除非你们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内容违法,这样可以主张无效。二、合同毁约怎么办1、根据《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