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医疗期是多久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二、医疗期的待遇问题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员工因为生病或者是工伤,用人单位不可以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生病期间有治疗期,治疗期是根据伤情进行决定的。如果用人单位非要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需要进行支付赔偿金,工龄越长支付的金额也就越高,不过也有做高赔偿上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
      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一、债权人要怎样预防借款纠纷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


·民法总则沉默才可以表示的规定有哪些?
      在与他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时,可以通过明示或者沉默的方式表示,但大多数情形下公民沉默并不能代表自己愿意与该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刚颁发......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


·外资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
      外资股权投资协议书怎么写?外资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乙方: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


·如何拟制资产股权转让协议
      如何拟制资产股权转让协议一、基本概念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想象竞合构成吗?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想象竞合构成吗?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想象竞合构成吗?1,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无法条想象竞合的。2,法条竞......


·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诉讼离婚对方不接传票怎么办?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民法总则连带责任事件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连带责任事件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在一些民事侵权行为中,侵权方往往不是一个人,由多人构成,这时,有人就要承担主要民事责任,而有的则承担......


·笔迹鉴定有多大法律效益?
      笔迹鉴定有多大法律效益?笔迹鉴定可以作为证据来行使法律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
      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一、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的区别有哪几种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