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故意杀人中止后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标准

故意杀人中止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罪?1、对于“故意杀人中止”的解释为:行为人产生故意杀人意愿并且做出了犯罪预备,或者在还没有实行完毕就放弃了犯罪的想法和行动,没有造成犯罪结果的发生,为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不予以处罚或者从轻处罚。对于中止犯罪的要求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中止犯罪的有效性。也就是因为行为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中止了;而没有对他人造成生命危险,此为故意杀人中止。2、在行为人虽然中止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之后,没有完全阻断或者阻止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而导致他人死亡,此为犯罪中止过失致人死亡。3、过失致人死亡罪,客观上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受害人死亡的结果,罪犯的表现为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其中的自信过失是行为人能预见他人的生命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到一定的威胁;而且自己认为能够防止他人死亡的后果发生,由于行为人对自己的能力、技术、对避免他人死亡的预防措施过于自信;并且轻信不会产生对他人造成死亡的结果,最后还是发生了他人因为行为人的不当行为而死亡。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是指本应预见并且有义务预见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行为人的疏忽大意而没有重视导致他人死亡,也是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的标准是行为人有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并且有产生他人死亡的事实;并且这个事实要跟这个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产生必定的因果关系。案例分析:张某和王某二人为夫妻关系,在日常生活中两人总是吵架;张某认为作为丈夫的王某没有对这个家庭负到相应的责人,张某又知道了王某在外面有一个第三者。心灰意冷的张某买来毒药,想趁王某不注意的时候放在王某的饭碗里面;让王某吃下去可以导致王某死亡。然而在将毒药买回家之后张某又不敢投毒,即将毒药放在厨房隐蔽的地方;过了一段时间,王某一人在做饭的时候误毒药当做调料放到菜里吃下去了,张某回家的时候发现丈夫王某已经中毒身亡。本案中,张某已经产生故意杀人的行为,并且做了犯罪预备,虽然自行中止了犯罪行为;但是没有阻断或者阻止对他人生命的威胁,而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如果张某在犯罪中止之后将毒药及时的销毁,也就不会产生王某死亡的后果了。所以此案件可以判定张某为故意杀人中止以及过失致人死亡,数罪并罚。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有期徒刑3年到7年之间。情节不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情节较轻的,也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缓刑。如果罪犯能做到自首的话,可以从轻处罚,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由法院酌情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


·完全无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
      完全无刑事责任是什么意思?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


·民法典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吗?
      民法典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吗?录像可以作为遗嘱,我国法律上对于视频遗嘱的有效要件有: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条文
      企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或者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往往会采取劳务派遣员工来从事本单位一些支持性的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工和内部员工经常存在待遇......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


·内幕交易的危害及应当如何处罚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投资活动被进一步带动,但是在这种繁荣的背后也隐藏了种种不安定因素。内幕交易便是其中的一种,关于内幕交易......


·发生工伤后正常退休待遇有哪些?
      发生工伤后正常退休待遇有哪些?按如下法条享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


·行使撤销权诉状范本
      行使撤销权诉状范本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起诉状范文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起诉状原告:王某,女,1987年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呢?
      交强险是赔给谁的呢?一、交强险是赔给谁的呢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限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限制犯罪嫌疑人在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之后,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此时尚不能认定就无罪,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其行为还会受......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判多少年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