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仲裁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仲裁劳动关系程序是什么意思?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具体有: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上诉案件一裁终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对判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动仲裁需要多少钱?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仲裁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就是当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时候,员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当地法院提出相关案件的诉讼。根据案件的内容事实和证据,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会对案件进行相关的审理,最终得到解决方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强奸罪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一、怎么告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1、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涉嫌......


·在没立遗嘱房产如何处置
      在没立遗嘱房产如何处置如果没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根据规定,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什么罪?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怎么办理?
      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也会有一定的地区差异。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的规定有哪些......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其实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否则的话仅仅属于违法行为,即使会给予行为人处罚,那也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而不......


·临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对于土地的使用,不是说谁想进行使用就可以随便使用的,必须要经过正规、合法的手续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进行使用,因此临沂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起诉肇事逃逸致死的主体是谁
      起诉肇事逃逸致死的主体是谁一、起诉肇事逃逸致死的主体是谁?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已经触犯刑律,属于刑事案件,公安立案,检察院会提起公诉。根据刑......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


·法律规定犯罪主体是什么
      犯罪主体是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


·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审申请司法鉴定是怎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听过“二审”,二审又称为上诉审程序,简单来理解就是上诉人对第一审的结果在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抗诉,它是一个完整的诉讼阶段。二审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