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补偿金吗?员工自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主动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用赔偿经济补偿金的。二、不应支付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如果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合同时,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在计算补偿金时会根据当事人的工作年限来确定,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会按照当事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的基数,具体赔偿金额可以双方协商来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融资融券交易与其他交易有什么不同?
      融资融券交易具体来说就是证券交易,也就是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公司买入证券或者卖出证券的交易,它与其他类型的交易有着很大的不同,那么具体......


·一、工伤协议待遇低于工伤保险是否合法?
      一、工伤协议待遇低于工伤保险是否合法?工伤协议待遇低于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基于实际工资,为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
      有借条因原告庭审说错话怎么判?原告庭审说错话,应该及时跟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应当根据借条的相关约定内容来判决处理,涉及到原告存在伪证或者妨碍审理......


·使用岗位及期限。
      使用岗位及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否需要给?
      一、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否需要给?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十八岁以后是不需要给,但也分情况,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


·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司法鉴定在诉讼的过程中是一种十分常用的手段。对于一些无法直观了解案件事实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由专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对案件的......


·一、未成年人父母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不可以?
      一、未成年人父母遗嘱指定监护人可不可以?未成年人父母遗嘱指定监护人是不可以的。因为根据现行法律,我国目前尚无遗嘱监护的规定。按我国《民法......


·根据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
      根据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哺乳期内的子女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


·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常见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规定是什么现如今大多数的工程质量,如果发生问题的话,基本上都是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害,通常情况下不会因为人为操作的原因发生......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
      在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在进行建筑施工时,最为重要的便是工程质量的保证。一旦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便会引发严重事故,甚至威胁到周......


·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
      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银行卡1、先打农行客服电话做口头挂失,把丢失的银行卡资金先冻结防止被人盗取。客服口头挂失只需要报身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