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第三人侵权工伤保险赔偿该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这一条明确了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兼得但是扣除医药费用的适用办法。目前各个省市地方对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的法律竞合在第八条的基础上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从而形成了处理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几种模式。工伤待遇补足侵权赔偿差额模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十条“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按《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如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经达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如第三方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或因其他原因使工伤职工未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补足工伤保险相关待遇。”补差模式的理论基础和程序要求为:法理上对职工的损害主要按传统的侵权责任予以赔偿,工伤保险条例仅是对民事责任的补充;程序上职工必须先走侵权责任的赔偿途径,只有该途径走不通(如无法查实的交通肇事案件)或侵权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时,始得起动工伤赔偿程序。工伤的赔偿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只要自己的操作环节在既定的程序上,那么有关的部门就会介入,因此对于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需要自己准备相关的资料,只要在有关部门的审核之后就可以有效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如何举报周六强迫加班不给加班费?
      如何举报周六强迫加班不给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周末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并不是到法院说一声就可以了,此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起诉离婚,也就是要找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提供相应......


·贩毒被判刑后被关在哪?
      贩毒被判刑后被关在哪?贩毒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同,也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等其它情况。因为监狱是由省级......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久?一、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三年。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


·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方履行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按照正常程序,双方签署合同后,下一步就是履行合同了。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会发生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
      工伤报销时间有时限吗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


·一、只是过继儿子有继承权吗?
      一、只是过继儿子有继承权吗?过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得看过过继是否形成了收养关系。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法院会判多久?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


·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
      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会对一些老小区进行拆迁,重新开发商品房。有的拆迁户拿到多套回迁房,符合条件的,可以挂牌买卖。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


·捉奸在床要注意什么事项?
      当夫妻一方在婚内与他人发生了性关系的话,此时另一方最好是能够捉奸在床,这才是最好的证据。据此,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