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厦门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交通事故其他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三、汽车交通事故理赔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厦门的人均收入水平还是比较高的,但是,官方所公布的人均收入状况很有可能和受害者的实际收入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厦门市当地的交管部门或者司法单位没有权利去强制性规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没有固定收入的群体也要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来计算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个人股权转让流程包括哪些?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我们知道股东享有股权转让的权利,股权转让就是在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自己的股权有偿的转......


·分公司不可以签署合同吗
      分公司不可以签署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署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


·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
      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的话,可以将肇事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法律规定租房有什么纠纷
      租房有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所以在缓刑期间内的犯罪分子一定要注意......


·票据法特点是什么?
      票据法特点是什么?票据,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经常能看见,例如股票,国债券,发票,企业债卷等。这些票据因为它的流动性,和本身的属性,国家对于票据......


·发现拐卖儿童怎么处罚?
      发现拐卖儿童怎么处罚?发现他人拐卖儿童的会判处其承担被拘役等的刑事处罚,并且此种行为本身就存在故意的因素,故而不管是否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此......


·我国知识产权法对哪些权利给予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法对哪些权利给予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法对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权利给予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国公司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公司债券期限在......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
      实践合同没达成有效吗生活中人们在签订实践合同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会无法达成,双方的利益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时候合同是否有效就是一个最重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