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怎么分配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出轨的话财产分配问题一般也是均等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总之,出轨到底能够对分配共有财产产生多大的影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提到出轨也并不一定就是单纯的针对男性的,当代女性对于婚姻生活的质量要求也很高,有女性出轨导致感情分道扬镳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而且,出轨在法律上绝不等同于净身出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每个月怎么给孩子抚养费
      在我国每个月怎么给孩子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


·一、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
      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一、知识产权的诉讼后果会承担哪些责任?(一)、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礼道歉;4、赔......


·一、员工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丈夫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丈夫不给生活费怎么办?丈夫不给生活费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直接诉讼来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


·同一犯罪事实可以两次逮捕吗
      如果所有犯罪嫌疑人的涉嫌犯罪的事实都调查清楚,会一起报送批准逮捕。如果晚拘留的涉嫌犯罪事实还没有调查清楚,会到法定拘留期限届满前报送批准逮捕......


·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
      一、有责和无责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否一样?1、不一样,有责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标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试用期辞职是否交违约金
      试用期辞职是否交违约金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1、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


·拆迁安置房的界定
      拆迁安置房的界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
      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2023一、哪些行为为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


·员工工作超出正常工作时间怎么办
      我国《劳动法》中对员工每天、每周的工作时间做出了限制,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每周则不能超过40个小时。但在一些单位中,为了追求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