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如何分割?房屋按份共有,并不是把共有房屋分割成若干份,各享有一份所有权,而是各所有权人按照所有权份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房屋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1、直接分割房屋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如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为三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2、房屋作价补偿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3、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4、房屋变价分割即将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二、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方式?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综上所述,夫妻婚后买房,双方共同还款的,是共同房产。双方决定离婚的话,可以将房子卖掉,所得的价款平分。或者将房子过户给一方,然后另一方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都是分割的办法。当然,涉及到多套房产话,如果价值相同,可以根据数量平均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需要交印花税吗
      一、没有实缴注册资本需要交印花税吗?  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也需要缴纳印花税,但缴纳印花税的时间可以在资金实缴到位以后,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根据......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法律定性
      一种观点认为,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海商法》的规定,而违反法定义务致人损害的即为侵权;一种观点认为,提单产生于国......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
      车祸檫伤脸了怎么处理?1、对方全责,不必赔偿;2、双方平等责任,均等赔偿;3、对方没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


·刑事回避适用的主体是谁
      刑事回避适用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


·什么是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
      无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在实践中,有些诉讼代理人会想要胜诉而犯毁灭证据罪,从而......


·劳动纠纷找哪个部门?劳动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无法调解时,可以找委员会进行调解,在矛盾还没有激化到时候,我们都建议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达不到效果时,再找当地的劳......


·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默示先期违约的条件是:1、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地成立。2、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3、预见的内容必须是对方将......


·非全日制用工离职扣薪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离职扣薪规定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离职扣薪规定是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随时进行解除,并不能够一次为理由扣......


·故意砸人家玻璃会判多久
      恶意砸别人车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可能判几年,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被砸车的价值、因为被砸给车主造成的损失、赔偿情况、车主是否谅解等情......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
      淮安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规定?淮安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