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有什么区别?

附随义务与不真正义务有什么区别?所谓不真正合同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虽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也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民法典》上为受害人规定的不 真正义务主要就是减轻损害的义务,简称减损义务。减损义务所指的损害是指受害人自己的损害,对这种义务的违反不得让义务人赔偿他人损害,而是使其自负损害,与一般法定义务违反的后果颇不相同,所以才称 为“不真正义务”。如《民法典》第119 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 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不得就扩大的损失 要求赔偿。”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附随义务是向对方所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应向对方承担责任;而不真正义务并非是向对方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亦不会产生向对方担责的情况,只是自我遭受不利益。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界定附随义务,须明确其与民法典上的其他义务之区别,这些义务主要是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给付义务,不真正义务。附随义务的真正含义需与其相近的概念中比较,方得获知。给付义务分为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所谓主给付义务是指债之关系上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债之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交付其物及移转其所有权之义务,买受人应支付价金之义务,均属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主给付义务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有三:(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当然,有些合同上的义务,究竟属于给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尚有争论。附随义务是双方在签署相关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明确表示在拥有权利的同时还有什么样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规定的义务那么需要受到一定程度惩罚,而不真正义务只是一种间接义务,双方如果不进行履行的话也不会受到相应程度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收取感谢费算不算受贿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是国家所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但有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扭曲,觉得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就是要......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合法?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合法?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相应的法律依据是:1、生产冒用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


·指定援助故意杀人辩护词怎么写?
      指定援助故意杀人辩护词怎么写?指定援助故意杀人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我受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某某律师事务所指派,为邱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提供......


·期货现货区别有哪一些?
      现在我们投资的越来越多了,那么我们知道期货现货区别有那些那吗?他们之间有什么联系那,或者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那,您可能还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很想......


·遗赠扶养协议针对什么人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针对什么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针对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1、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中华......


·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是什么法律中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有好几种,但是不管是对哪一种行为进行认定,此时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这就说到了专利侵权的......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1、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车辆定损需要本人去吗
      车辆定损需要本人去吗?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受损的,此时不管是向对方索赔还是申请保险公司进行理赔,首先都是需要对车辆的损失作出评定,其实也就是对......


·涉嫌妨害伪证罪判几年,如何处罚伪证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刑事诉讼当中作伪证的,才会构成伪证罪,此时只要有相应的行为,那么就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涉嫌妨害伪证罪判几年......


·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一、治安管理处罚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治安处罚行政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公......


·在规定中合同到期可领补偿金吗?
      在工作过程中,会出现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续签的,有选择不续签的,那么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合同到期可领补偿金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