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还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首先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有胁迫、欺诈的情况,那么就会导致协议无效。其次,在协议中只能就双方完全所有的财产作出约定,而不能约定他人的财产,若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次,协议最好是采取书面形式。最后,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就是生效的,也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要注意,对于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之后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该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可以在婚内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并签订财产分配协议的情况下具备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等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司法机关可以认可并执行,但必须是双方在公平平等的条件下,根据双方协商进行签订的,如果一方受迫签订的,则不具备法律效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事业单位延长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社会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考验,这就意味着您要延长退休年龄,很多人抱有疑惑,在事业单位与一般单位是否有不同,实际上相关法律已经......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
      缓刑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怎么算的?缓刑执行完毕之日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


·离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最高额是多少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此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这里面就包括了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那么离婚要......


·现在人结婚一般都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
      现在人结婚一般都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有钱的人家能够全款买房,没钱的人家那就只能交了首付,贷款还剩下的钱,夫妻俩婚后买的那就属于是夫妻共同的财......


·一、梅州离婚抚养费标准什么样的?
      一、梅州离婚抚养费标准什么样的?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


·打官司的费用如何处理
      打官司的费用如何处理在遇到纠纷的时候,虽然并不一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此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却是大部分人的选择。既然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纠纷,......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当今社会,在参加工作以后,很多人会因为实际的原因不得不办理离职。自己在办理离职以后,按照规定,到期后就可以离职。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被害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期限是收到判决后五日。《中华人民共和......


·结婚了女方户口必须迁男方家吗
      结婚了女方户口必须迁男方家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包括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以及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这四种......


·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竣工验收内容有哪些?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