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证驾驶撞死人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撞死人拘留多久?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拘留多久?
  
  无证驾驶撞死人不只是会被拘留,而会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还涉嫌逃逸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可作无罪辩护或缓刑辩护。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来对于公民的开车行为就存在必须有驾驶证件的限制,如果司机没有拿到驾照就随便上路甚至还因为自己的驾驶行为撞死了人,本身撞人就是一种严重的过错而必须要被处罚,如果再加上了还是无证的前提就要将撞死人的情节量刑更加上一个等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书面合同里的违约金合法吗 一、书面合同里的违约金合法吗?
      书面合同里的违约金合法吗一、书面合同里的违约金合法吗?1、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合法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没收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


·担保法中的抗辩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通常情况下,我们所理解的抗辩权,也就是针对相应的请求权所做出的权利,但是实际上除了这种合同方面抗辩权,担保法中也存在着,那么担保法中的抗辩权......


·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表现是什么?现在网络十分发达,很多网络商家都会在网上寻找一些样貌不错的照片做广告,那么使用照片时为经过本人同人都是属于侵......


·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有哪些方面
      近年来,国家对于劳动者高度重视,各类劳动者权益保护规范越来越多,条目繁多规定项目也特别多。但是,在众多的法律之中究竟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有哪些......


·是否要代通知金
      是否要代通知金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怎么处罚
      现实中,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不关你是经营食言、电信业务,还是烟草制品,此时都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当然实际经营的物品不同,那么最后的......


·老人去世没留遗嘱公证如何分配?
      老人去世没留遗嘱公证如何分配?一、老人去世没留遗嘱公证如何分配?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非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1、内部融资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