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有些情况下,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为前置程序,此时行政相对人就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必须要先通过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之后,那么才允许其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无论是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其实都有时效的要求,这点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没打借条怎么找别人还钱?
没打借条怎么找别人还钱?1、没有借条,可以找证人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
·购房网签后备案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购房网签后备案登记流程是怎样的1、房产备案证明屋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材料有什么?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材料有什么?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1、......
·房屋土地使用证期限过了咋办
房屋土地使用证期限过了咋办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
·我县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信息公开,就是关于政府,一些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等,在处理事务,执法办事的过程中,要求透明化,就比如我们的法院,无论当事人还是其他和案件没有关......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主动离职怎么样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天明确说明:非因个人中断就业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1、按《失业......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有哪些资料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前,我们建议申请人最好先了解清楚此时的相关规定,就包括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申请、应该向哪个部门进行申请,而自己又应该准备些什......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一、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了哪些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
·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
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一、订立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下: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
·一、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执行期限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失效的中止、中断,使用法律有关诉讼失效中止、......
·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吗
可以被查封。首先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属于无偿赠的合同,有效;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