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做无罪辩护会从重处罚吗

做无罪辩护会从重处罚吗
  
  一、做无罪辩护会从重处罚吗?
  
  作无罪辩护不会加重处罚,但是坦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份子决定采取刑罚的时候,依据犯罪的事实、性质以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不同,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对某些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的。通常有以下四种情况: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包括使用恶劣的违法手段、多次违法、影响很大等。如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索贿的、战时犯阻碍军事职务罪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讯问的。如认罪悔罪态度差,拒绝退赃退赔等。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如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4、因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或犯罪事实特殊,而必须从重处罚的。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应该从重处罚。
  
  5、因犯罪对象特殊、被害人身份特殊,而必须从重处罚的。如滥伐、盗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地的、奸淫幼女的,应该从重处罚。
  
  二、无罪辩护应遵循如下原则
  
  1、要特别熟悉案情
  
  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研究分折,决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如果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那么就要进一步分析如何其作无罪辩护。熟悉案情除了要求律师要仔细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外,还要特别强调律师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调取相关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有利的证据。但律师尽量不要亲自调查,最好是申请法院或检察院调取,这样有利于降低执业风险。
  
  2、无罪证据要充分
  
  证据充分,是指律师对被告人无罪提供充分的证据。无罪辩护不容易,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纳。因此,除了在辩护词中明确指出被告无罪的意见、写明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外,更重要的是提供确实充分的无罪证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论证和阐明。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应用已经收集的证据进行有力反驳。
  
  3、要慎重决策
  
  律师决定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应特别慎重。之所以这样,因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往往要冒比较大的风险,无罪辩护案件往往比较复杂,事实和证据往往盘根错节,很难一时就看清。一般情况下无罪辩护的成功率极低,所以慎重决定确有必要。如果冒然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反而会适得其反,不但达不到目的,反而会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大多数无罪辩护案件中被告人被诉有罪,是因为检察人员掌握了比较充足的证据,这些证据既充足又不易驳倒,所以律师不能轻率向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承诺。为了慎重起见,有时应当与其他律师进行商量;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领导,集体开会,共同商定是否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4、注重沟通规避风险
  
  注重沟通要求律师决定为被告作无罪辩护时还要注意与法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律师的权利还没有充分的保障。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甚至会因为某些工作瑕疵被有关机关抓把柄,严重时还会遭受牢狱之灾。因此,律师在进行无罪辩护时要注意保护自己,要懂得同上述机关沟通,以消除误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比较严重的犯罪,只是在证据上有所欠缺,这时不宜做无罪辩护,可以考虑“辩诉交易”做罪轻辩,这时我国现实法制环境决定的。
  
  设定无罪辩护就一定会从重处罚是不公平的,这样一来的话,就算当事人有可能是无罪的,也因为害怕加重处罚而不敢做无罪辩护,这不利于律师提出正确的辩护意见,也不利于司法公正。不过,除非是一些争议比较大的刑事案件,直接就做无罪辩护的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少之又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自愿认罪检察院认罪认罚要签吗
      我们都能听说过,如果犯罪分子在检查和审判期间选择自愿认罚的,那么他们可能在法律上就会得到一定的从轻处罚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


·拘役加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刑期是多久
      拘役加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刑期是多久?拘役加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刑期是法官自行裁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


·域名交易流程具体包括哪些?
      域名交易流程具体包括哪些?域名交易分成三种交易方式:域名经济服务,域名中介服务和淘域名自助交易,当一个域名给他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并且当他人......


·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侵占该怎么维权?
      土地确权之后又被邻居侵占该怎么维权?一、问题解答1.可以同邻居协商解决,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确权土地面积;2.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应,依照......


·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对于分手费这个词,想必您并不陌生。有的男人或者女人在分手后就会向对方索要分手费,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而要是可以索......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是谁?赔偿责任主体即赔偿责任的最终归属者。在国家赔偿制度中,国家是赔偿责任主体,国家承担赔偿责......


·探视权不管孩子的意见可以吗?
      探视权不管孩子的意见可以吗?现代人在婚姻关系中更注重感情满足、更注重个性化。所以在婚姻关系濒临破裂时,较多地倾向于用离婚来解决矛盾,而不选择传......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资料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资料一、以下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资料1、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要求?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


·哪些情况,劳动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劳动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遇到哪些情况,劳动者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呢?(一)《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县城总体规划区(包括关口村、马家园村、小河坪村、老寨......


·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法官在对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单纯的依靠《婚姻法》中的规定显然是不够的,也不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因而最高法才会根据实际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