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割?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一、离婚现金财产如何分割?离婚现金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一人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现金财产分割原则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给予补偿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案件中的难点,但对于现金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按照规定进行公平平等的分割,涉及到固定资产,如汽车房产的分割时还应当进行合法的处理后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存在过错,那么可以在另一方举证的情况下,对有过错方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济南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生活中,因为学业或者工作的原因,我们往往远离家乡到另外一个城市发展生存,这个时候往往就需要租房住,或者自己想要创业,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可以购买......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
·合同生效的有哪些条件2023
合同生效的有哪些条件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
·夫妻代写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夫妻代写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什么?
一、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什么?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
·签了三年的合同然后半年我想辞职了怎么办?
签了三年的合同然后半年我想辞职了怎么办?一、签了三年的合同然后半年我想辞职了怎么办?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
·怎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在共同犯罪当中起的是次要作用,因此在对从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比对主犯的处罚轻。但此时还是很有必要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究竟对从犯该如何......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6个月怎么办?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6个月怎么办?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
·关于房屋出租大部分工作者是不陌生的,有的背井离乡只为实现自己
关于房屋出租大部分工作者是不陌生的,有的背井离乡只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有的就算在自己的城市也想有自己的空间于是就开始了租房之旅。那么关于租房子......
·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离婚夫妻往往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大大出手,双方互不相让,无法就孩子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那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争夺抚养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在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具有相关证件之后,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房屋进行出租的。但是,并非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