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
一、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
1、提起诉讼。
2、申请仲裁。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7、申请强制执行。
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1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1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1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1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5、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16、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前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17、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18、债权转让的,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诉讼时效一旦中断,那么就会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之后若中断的情形消失,则需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权利人来讲,诉讼时效中断产生的法律效果是要比诉讼时效中止产生的法律后果好,毕竟造成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失之后,是会继续计算时效,而并非重新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诉法司法解释116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是非常详细非常多的。一般情况下,生活当中只有涉及到具体的案件的时候参照的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的内容也是不尽相同的。我国的......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民法典中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
·使用商标必须注册商标吗
使用商标必须注册商标吗一、注册商标使用期限有多少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
·期间费用的核算有什么特点?
期间费用的核算有什么特点?在会计核算中,存在各种各样的费用核算,包括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等。每个费用核算都有其自身的特点......
·怎样来办理房屋继承?继承房屋应如何办理
实践中,当家里的老人过世时,往往会留有房产,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中房产,其继承人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
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如何签订?一、签订居间合同还算诈骗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如果双方不认定为肇事逃逸怎么办?
双方不认定为肇事逃逸怎么办?可以报警后由交警部门来认定,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
·一、房屋贷款财产分割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房屋贷款财产分割计算标准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要约修改后原来的条款还法律支持吗?
因为要约是实际送达特定的受要约人,所以要约具有法律效力。要约人未经事先声明,不得撤回或者变更要约。否则,要约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要约的内容必......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一、土地被征收修路了,村里说没有征收补偿,合理吗?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
·法律规定危险犯包括什么
法律规定危险犯包括什么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规定了危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