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
  
  一、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
  
  不合法,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进行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那样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动离职,反而让自己比较被动。
  
  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通常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可以直接离职。
  
  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双倍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非正常离职的后果是什么?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私自离职的这种做法都是非常无知的,因为在劳动合同法当中也没有规定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可以当时就离职的法定原因。而且私自离职是很有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相关的损失的,在这种情况下本身员工可以针对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索要赔偿,反而还落得被公司追偿的境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因车祸死亡抚养费怎么分配?
      一、因车祸死亡抚养费怎么分配?因车祸死亡的抚养费的分配方式是有被抚养人领取各自应得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


·车子被侵占怎样要回来?
      车子被侵占怎样要回来?车子被侵占可以通过和对方私底下协商,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车辆的索回。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


·符合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区别有什么?
      符合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区别有什么?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最主要区别,则在于它们的功能有所不同:犯罪概念的功能是从整体上回答什么是犯罪、犯罪有哪些基......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怎样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


·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是该怎样的
      伪造证据罪在刑法中的规定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且本罪为情节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


·醉驾不服怎么办?
      醉驾不服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节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交通肇事属于刑事案件,责任方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得额外承担赔偿。法院在庭审阶段,会组织控辩双方当事人展开辩......


·夫妻一方犯重婚罪后果是怎样?
      一、犯重婚罪后果是怎样?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构成重婚罪的将面临刑罚处罚。受害人可......


·如何向泰安市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在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诉讼中,涉及司法鉴定时,必然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才能得到法官的认可,对于泰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