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集体诉讼案件标的可以变更吗?

集体诉讼案件标的可以变更吗?集体诉讼案件标的可以变更,集团诉讼并不是我国诉讼法里的概念,我国诉讼法中又代表人诉讼的概念,相对于这里的集团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特殊形式。作用在于同时解决当事人一方为一个庞大集团的诉讼,简化程序。二、共同原告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1、共有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之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2、继承或遗赠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之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锡麟捐赠给国家的财产应如何处理的批复》(87)民他字第66号。3、合伙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5条第二款之规定,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合伙人人数众多的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可参考案例: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宜中民一终字第00612号案。引自北大法意案例。4、委托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以共同原告的身份起诉合同向对方。5、保险关系。被保险人取得的保险赔偿不能弥补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向第三人请求赔偿。6、挂靠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之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可以为共同原告。7、三方或多方合同关系中,两方或多方基于合同关系向其中一方或多方起诉。8、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业主和实际经营可以为共同原告。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第2款。9、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在追缴工会经费诉讼中可以作为共同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上级工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要求企业、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基层工会要求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共同原告参加诉讼。不管是提及类型的案件,还是企业的民事纠纷,在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开庭审理之前,都是可以重新委托律师,结合实际情况,书写诉状之后,向法院提出更改诉讼标的请求的,但是对于提及诉讼的情形,由于原告较多,故而更改标的是比较麻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一、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一)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二)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


·交通事故机动车方该怎么处理事故?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


·工程质量管理贯彻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各个环节,只有有效
      工程质量管理贯彻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各个环节,只有有效科学的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要求。很多省市都根据自身特点,出台了工......


·建筑设计合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建筑设计合同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分公司如果有设计资质,就可以直接签合同。分公司如果是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可以是分公司签合同也可以是总公司签合同。总......


·异地购房如何贷款?
      购房贷款已经成为了现今社会买房的主流现象,银行在审核贷款人的身份信息时非常严格,首先要求贷款人本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其次要对其信用进行......


·变更监护权问题监护权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
      实践中,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一般是要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其合法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监护人。此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就拥有一定的监护人,......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汽车运营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不低于50万,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


·什么是遗产国家规定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什么是遗产国家规定的遗产范围有哪些?一、什么是遗产国家规定的遗产范围有哪些?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的处理方式包括了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等等。交通到场后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那......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