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拘留最快几天批捕?

一、刑事拘留最快几天批捕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综上所述,我国规定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十七天的,拘留只是一定的限制人身自由权,而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处罚,在拘留的规定期限内检察院就要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是没有资格长时间的拘留嫌疑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业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业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赔偿缺陷产品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


·职工工伤鉴定要求哪些材料?
      在建筑工地上面,机器设备多,工人被砸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像这种情况基本属于工伤的范畴,工人可以通过建筑单位或者家属申请工伤鉴定。通过专业部门的......


·一、 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陪护有误工费赔偿,陪护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


·工地工人自然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
      工地工人自然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还有丧葬费用。《中华人民......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


·醉酒驾驶並頂包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酒驾查得越来越严厉,很多司机在醉酒后驾驶辆,当遇到交警检查后,则选择让他人顶替,那么,醉酒驾驶並頂包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并......


·创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创业融资方式有哪些1、内部融资对创业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了问题,会对其进行责任分类,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呢?依据不同的实施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对象是谁?
      刑事判决书送达期限是多久,对象是谁?一、刑事判决书概述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是怎样的?
      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是怎样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是根据土地管理法43条当中的规定,任何的个人和单位如果要需要建设使用土地,必须要依法来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