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

一、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一审宣判是否可公开报道,但是这也仅限于部分案件,有的案件出于某种利益的考量,人民法院可能会不公开审理。除了双方当事人以外,其他人是不会允许旁听的。人民法院对于案件,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判的。二、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1.审判公开的例外:(1)涉及国家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3)未成年人犯罪,其中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开庭时的年龄);(4)涉及商业秘密。(司法解释规定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2.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对于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时,审判长应当制止。如确与本案有关的,应当决定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3.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4.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必须公开。三、被告人认罪会影响量刑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四、犯罪分子一贯表现会影响量刑吗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是反映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情节,对量刑有一定影响。如果犯罪分子一贯遵纪守法,表现较好,偶尔失足犯罪,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4)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对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伤害等其他犯罪,一般也可以根据被害人的态度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我国极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需要进行公开审理的,此时记者可以到法院进行采访,但是采访的内容必须要如实的报道,不得进行歪曲。对于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就意味着任何娱乐记者都是不可以报道与案件相关的内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警超期羁押属于犯罪行为?
      民警超期羁押属于犯罪行为?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


·伤情鉴定在哪里做 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伤情鉴定在哪里做做伤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需要对伤者的具体伤情作出专业的鉴定才行,确定了具体的伤害情况,才能据此对受害人作......


·诉讼时效届满发生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发生中断吗?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不能中断时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当事人超过......


·一、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形会怎样?
      一、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形会怎样?可以不入刑,处以行政拘留和相应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一、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
      工业企业噪声的卫生标准多少分贝工业企业的噪声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噪声的卫生标准关于颁发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的通知为适应四个现......


·云南征地冲突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云南征地冲突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的需求也在急速增加。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对于土地的征收或使用,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故意杀人罪
      一、概念与构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


·工伤职工可享有的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可享有的待遇有哪些?一、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


·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区别是什么?
      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区别是什么?一、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区别是什么?.自诉案件包含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的上一......


·拒执罪申请刑事自诉的情况有哪些?
      众所周知,如果我们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或者有异议,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对于拒执罪除了通过相关部门追究拒执罪之外,还可以进行刑事自诉的方式维护自身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